范先生與我們取得聯系,稱自己于2019年8月給某公司供貨價值78余萬元,對方承諾于2020年1月前一次性支付給范先生全部貨款,并且可以支付相關利息,由于范先生在順慶區經商已經多年,自己也擁有一定的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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范先生與我們取得聯系,稱自己于2019年8月給某公司供貨價值78余萬元,對方承諾于2020年1月前一次性支付給范先生全部貨款,并且可以支付相關利息,由于范先生在順慶區經商已經多年,自己也擁有一定的人脈關系,這筆生意同時也是一位多年的朋友介紹的,所以便很爽快的答應了對方的要求。
時間眼看已經到了雙方約定的付款時間,當范先生與對方公司聯系時,電話那邊卻說當時負責此事的相關負責人已經不在單位,此事無法處理,更不會支付范先生任何款項,這時范先生急了,因為當時自己大意,發貨單上只有對方負責人的簽字,并沒有加蓋單位公章,所以才會對自己的百般抵賴。
在了解范生先的案情后,我公司迅速為其制訂了一套專業的債務催收方案,并指派專業債務律師已經催收團隊,僅花3天時間即成功為范先生收回全部貨款。